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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医疗损害瘫痪,起诉撤诉一审二审再审,丁王律师代理终调解

作者:长济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1-09 人气:2156

河北省保定市郑XX女士,1998年就医后瘫痪,至今近22年。

郑女士诉至人民法院,虽经一审二审,撤诉再诉,又经再审一审、再审二审,直至2019年12月27日,医患双方调解结案,才结束了双方近25年的漫长诉讼。

中间经历法律规则变化(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举证责任规则变化(侵权责任法前后,医患双方当事人举证责任相反)、证据提交争议、鉴定机构退卷等,不仅使双方当事人疲惫不堪,也使得法院近20年未结案件成为老大难。

2019年12月27日,在2019年即将过去的时候,该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结案,解脱了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解脱了患者,原因至少包括:

一、法治进步:法院立案备案制、举证规范化、庭上质证、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可选择、法院审判监督健全、审理期限严格等。

二、法官智慧:这种复杂的案件,年深月久,证据变化大,规则变迁多,承办法官换了一茬又一茬,处理起来相当棘手。马喜增法官举重若轻,该有的程序,一个不能少;不必要的程序,一个不能多,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讼累,加快了案件审理速度。尤其是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充满智慧,令人信服。

三、当事人进步:医患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增强、法院信仰的加深、依法维权的正确选择。

四、北京丁王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2015年,丁王律所接受郑女士的委托,专业、忠实、善于沟通、坚韧不拔、坚守委托人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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