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国文 主任律师 本案之所以称之为中国当时可能最大医疗纠纷案件,是因为本案医疗过错行为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为曲氏韧带近端5厘米十二指肠、空肠、回肠、盲肠、升结肠全部被切除,成为短肠综合征(俗称无肠人)。 且在该损害后果发生后,维持患者生存,又继发大量的医源性损害后果(如持续性深静脉置管、各种感染、完全静脉营养带来的肝脏等各重要脏器损害等),以及为了维持患者生存所需要耗费的患者及其亲属的人力物力、所消耗的社会医疗资源、法律资源;这种损害后果之严重、消耗之巨大、持久,是为中国当时可能最大医疗纠纷案件。
本案之所以称之为中国当时医疗纠纷可能最高民事赔偿案件,是因为本案第一次诉讼已经人民法院判决医方承担90%赔偿责任、判决赔偿408万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后的后续治疗费用医方均应当承担90%的赔偿。本案第一次判决后第一个治疗期间的后续治疗100多万元,已经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应时间段内的后续治疗费会陆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因此本案可能为当时中国最高医疗赔偿案件。
本案之所以称之为较高民事赔偿,是因为本案律师代理团队穷尽现有搜索方法,尚无法查到类似高额赔偿的医疗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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