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网站首页
关于长济
成功案例
非诉业务
民商诉讼
刑事诉讼
医疗诉讼
侵权诉讼
专业团队
专业领域
非诉业务
民商诉讼
刑事诉讼
医疗纠纷
律师见证
新闻中心
长济研究
长济观点
长济作品
长济分所
长济(福州)律师事务所
长济(威海)律师事务所
长济(青岛)律师事务所
长济(漯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资讯
工作机会
联系我们
首页
成功案例
医疗诉讼
非诉业务
民商诉讼
刑事诉讼
医疗诉讼
侵权诉讼
14
2022-05
11年前的医院过错,今天还患方公道:医方承担赔偿责任
(医方)对患者贫血的治疗存在不足,未及时请血液科协助诊治,存在不足;血凝酶的应用剂量过大;后期的治疗中,并未见复查血管超声,关注血栓情况,存在不足。上述过错与王桂珍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占轻微原因。同时考虑广安门医院未履行尸检提示的义务,对鉴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且考虑第二次住院病案中缺失…
25
2020-07
普通的颈椎病,被治成肩部以下瘫痪,聘请丁王律师,医患和解
原告wcf,1960年x月x日出生,就医前常年在城镇生活。 2020年04月23日17:10,原告因颈部不适等,经被告医托wzw恶意介绍到被告处入院骨关节科住院治疗。该院向该医托托wzw支付介绍费一万元。 入院时,原告四肢无明显畸形,双膝关节无明显压痛,关节活动正常。 cjl医生2020年4月23日初步诊断:中医诊断:骨痹病 气滞血瘀证,西医诊断:1、颈椎病(脊髓型) 2、颈椎病(神…
09
2020-01
要过年了,这个判决可以告慰患者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在我国医疗领域,有着崇高的社会地位。但301医院对本案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属次要责任。 原告根据上述鉴定意见,请求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最终海淀区人民法院认定,“301医院应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并按该比例赔偿合理的损失。”
09
2020-01
1998年医疗损害瘫痪,起诉撤诉一审二审再审,丁王律师代理终调解
河北省保定市郑XX女士,1998年就医后瘫痪,至今近22年。郑女士诉至人民法院,虽经一审二审,撤诉再诉,又经再审一审、再审二审,直至2019年12月27日,医患双方调解结案,才结束了双方近25年的漫长诉讼。中间经历法律规则变化(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举证责任规则变化(侵权责任法前后,医患双方当事人举证责任相反)、证据提交争议、鉴定机构退卷等,不仅使
1
1/1
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 2008-2025 Inc.
在线留言
客服热线
010-8256 4109
工作时间:8:00 - 18:00
官方微信
微信号:
dgw1391016728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