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很多人认为是“口袋罪”。
这个罪名与基层政府有很多牵连,不少案件,政府成了被告人“强拿硬要的”的对象。
政府,不能成为强拿硬要的对象,尤其政府财政拨款,被告人根本无法强拿硬要。这种对象不能犯的案件,却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人民法院审理甚至定罪,匪夷所思!
北京丁王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寻衅滋事罪案件,在律师判断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前提下,才会接受委托,为被告人辩护。
最近,北京丁王律师事务所丁国文律师、王传霞律师在二审辩护成功,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有罪判决,发回重审。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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