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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由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 第五十五条对诊疗活动中医疗事故的行政调查处理,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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