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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和郭某某,都是法治人物

作者:丁王律所 日期:2020-04-01 人气:7115

北京丁王律师事务所丁国文律师,刘畅律师等专业办理看守所死亡、监狱死亡、警方控制死亡等非正常死亡案件。


最近,两个人物引起大家的热议,一个是郭某某,一个是吴春红。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京检在线》权威发布的信息,郭某某是刑满释放人员。

https://news.sina.com.cn/s/2020-03-30/doc-iimxxsth2596531.shtml

 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莫某在北京市东城区一超市内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顾客段某某(男,殁年72岁)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引起郭某某的不满,(郭某某)遂将段某某摔倒在地,并用双手击打段某某的头颈部,致段某某受伤。郭某某在逃离现场过程中,,又打伤两名超市员工,后被当场抓获。被害人段某某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3月20日死亡。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按说,疫情严峻而不戴口罩者,不至于引起这么大动静;公共场所打伤老人,也时有耳闻。打人致死者,也不足以引起舆论这么强烈的关注。

这位不戴口罩对劝阻人大打出手的郭某某,其来历实在不同凡响。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他曾经被九次减刑。他所服刑的北京延庆监狱认为,郭某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服法,积极改造,多次获得奖励,因此提出减刑建议。

一个无期徒刑犯人,九次减刑,只执行了16年就出狱了,这大大超出了民众的理解能力。

而且,郭某某被判无期徒刑的原因,是犯了故意杀人罪。据新浪网援引2020年03月30日 11:40新京报报道,https://news.sina.com.cn/s/2020-03-30/doc-iimxxsth2596531.shtml

2004年的“北工大女生被杀案” 曾引发社会反响,郭某某正是该案的被告人。案发前,郭某某是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学生。

  据媒体报道,当年8月29日下午,一家酒店的服务员收拾房间时发现段姓女生遗体,后警方将嫌疑人郭某某控制。段姓女生是郭某某的女朋友,其生前同学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段的男友脾气暴躁,两人因感情问题多次吵架,女生还被打过。

  郭某某2005年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时表示,事发当日,两人在宾馆内发生争吵。随后,自己将段姓女生杀害。案发后,段母接受了郭家40万元的赔偿,并恳请法官对其从轻处理。郭某某所在学校也开具了其在校表现证明,恳请法官从轻处理。

      郭某某22岁时,将热恋的女友杀害,居然没判死刑而只是判个无期徒刑!刑罚执行中居然有九次减刑!狱中积极改造的郭某某于2019年7月释放,仅仅九个月后,再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孙小果刚被执行死刑不久,孙小果案件背后的不法者,让人不免对郭某某心生疑窦:郭某某案是否也是背景强大的案件呢?

      但曾经作为郭某某辩护律师的钱列阳律师回忆称郭某某一家是普通公职人员家庭,不是做生意的个体户。

       而且,其九次减刑,都由人民法院而非监狱决定,详细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

       可见,不管郭某某先生个人如何邪恶,其被判无期徒刑、被减刑等,都是法治的结果。因此,郭某某,也算一个法治人物。

       另外一位是吴春红。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的农民吴春红被认定“投毒杀人”,经历了3次被判死缓、3次撤销原判、1次无期徒刑和1次维持原判,2009年8月6日,被民权县看守所送入河南省豫东监狱。

       14年后,始终称自己无罪的吴春红等来再审决定。2018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审决定,指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河南高院今日(2020年4月1日)再审宣判“吴春红投毒案”,吴春红被改判无罪。新京报记者从吴春红家属处获得的《刑事判决书》显示,除吴春红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证实吴春红进入厨房,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与作案相关的痕迹,亦没有提取、检出鼠药。

      吴春红的遭遇令人唏嘘。法治之下,并非杜绝冤案。法治之下,无罪推定,无证据则无犯罪。

      吴春红是不幸的,竟罹14年牢狱之灾;吴春红又是幸运的,他今天收到了河南高院的无罪判决。

      因此,吴春红也是一位法治人物。

      郭某某,令人不寒而栗;吴春红,令人无限同情。两个完全不同的人,都是法治人物,都折射着法治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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