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发布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北京法院网 (chinacourt.gov.cn)
作者:方小康 刘靖靖 发布时间:2022-05-12 10:29:58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互联网时代家长如何“依法带娃”?面对“隔空猥亵”又该怎样处理?预防和应对“熊孩子”直播打赏,家长有何妙招?5月12日,北京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进一步探索构建家庭领域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据北京高院未审庭庭长陈伟红介绍,多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始终将家庭教育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延伸工作的重要阵地,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面,总结了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探索亲职教育工作机制。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她表示,这些案件背后主要隐藏着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家长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少数婚姻破裂的家庭情况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以及家长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及家庭教育指导令116份。从回访效果来看,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家庭教育理念、责任意识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家庭监护、亲子关系等普遍有所改善。
此次发布会发布了六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发出北京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的张某某盗窃案、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区教委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后半篇文章”的王某盗窃案、对暴力管教型家长亮“红灯”的李某诉张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以“柔性司法”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方式的王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根据被害人家长需求开展家庭教育的徐某猥亵儿童案,以及开展涉网络家庭教育指导的张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北京高院未审庭副庭长宋莹表示,这些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呈现了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法院根据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存在的个性化问题,开展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而非“一刀切”地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例如,在徐某猥亵儿童案中,针对女童家长对互联网时代性侵害行为的隐秘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防侵害教育的问题,法院为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在另一起张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则针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使用手机时间、使用内容关注不足,对个人支付账户保管不当,导致未成年子女可以轻易发起大额网络支付的问题,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为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北京法院少年法庭积极汇聚各方力量,不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纵深发展。据陈伟红介绍,北京高院立足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厘清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类型及适用范围,并对第三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及内容予以明确,推进工作机制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平谷、延庆、朝阳、密云等法院联合辖区民政、教委及妇联等有关单位及群团组织,会签相关规范性文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探索构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立体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在各界力量广泛参与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也呈现多元化态势,如建立起全国法院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线上平台,创设了“亲子协调员”“防性侵家长护蕾计划”及“法融青春工作室”等,针对涉诉未成年人个性化需求,多维施策,创新开展贴合实际需求的教育指导实践活动。部分法院还统筹心理专家及专业司法社工组建起家庭教育指导团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专业化发展。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石,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北京法院将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与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携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陈伟红说。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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