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某某诉北京XXX医院脐带脱垂误诊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立案完成。
产妇孕期各项指标良好。产前被告为产妇检查,认为脐带脱垂,但要求家属签署《顺产知情同意书》;后行剖宫产,但手术记录中没有“脐带脱垂”的记载。后新生儿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致新生儿夭折,遂委托我所(合作所)代理,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立案。
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当即受理,患者家属当日缴纳了案件受理费,该案立案完成。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微信号:dgw13910167286